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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亳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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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亳州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组织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二)扎根于民间世代相传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六)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本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的20%。

(二)市直单位推荐的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送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项目保护单位社会机构统一代码颁证机关为市级的认定为市直单位。

保护单位注册地为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的,可参照市直单位推荐要求进行本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

(三)申报采取逐级申报,原则上不得越级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或市直单位向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本县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区)级文化旅游体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详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5张jpg格式照片,并注明拍摄作者和图片简介)、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四)县、区人民政府同意该县(区)级文化旅游体育局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批复。 

(五)已正式公布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程序,认真筛选、论证,确保项目质量。 

(三)申报材料要求 :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10分钟录像片(DVD格式)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录像片制作需符合规定技术参数; 

3.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成册,一式6份(原件不少于2份)。文本、申报片、图片、视频电子版用U盘报送(申报文本、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分装三个文件夹)。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组织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申报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的,不予受理。 

请各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或市直单位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邮递方式寄至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市非遗保护中心   周 森   0558-5556916        

邮箱:404793477@qq.com

邮寄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建安文化广场“五位一体”A座亳州市文化馆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

           2.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 7 月 7 日


附件1: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