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18至50周岁,身体健康,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居所,演出过程不含扰民、污染、兜售元素。
3.本次招募的街头艺人,是指从事街头艺术的自然人或10人以下的团体,主要为艺术型(又分为职业型、兼职型),不包括商演型、乞讨型。
4.表演的方式和内容应符合新时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言谈举止要大方得体、亲和真挚,拒绝和抵制格调低下、淫秽粗俗,不得在表演过程中发表政治言论。
5.应保证长期持续性开展街头艺术表演,并服从主管单位的统一管理。
6.街头艺人应持证上岗。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址:市文化馆一楼服务台(建安文化广场A座)。
请申请人根据表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报名截止前提交相应材料:
1.提供个人或团体所有成员身份证照片。
2.填写“亳州市街头艺人个人(团体)演出报名表”(附近期彩色照片),填写申报点位、艺术类别(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类、曲艺表演类、非遗传统手工技艺类)。
3. 提供相关表演视频,将视频文件命名为“艺术类别+展示项目+姓名”,团体则将文件命名为“艺术类别+展示项目+团体名称”,视频内容需包括作品演艺全过程。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将在汇总报名材料后,经过遴选,公布复试名单。
特别提醒:带有扰民因素与污染环境的节目将不予入选。
(一)现场复试(2019年9月1日至9月3日)
通过初选的申请者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其复试时间及地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试。复试合格者确定为拟颁发证照人员,由主办方对外公布名单。
(二)岗前培训(2019年9月4日至9月5 日)
评审通过的街头艺人上岗前,须参加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的短期培训,培训时间2天,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管理规定和行业规范、演出包装、基本礼仪,并现场签订《亳州市街头艺人公约》等。未参加培训或不签订公约者,不予发放证照。